2021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一、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
1.如果住院,提供出院记录。出院记录原件应加盖医院印章,妊娠分娩诊断信息缺失的应提供入院记录;诊疗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记录;
2、门诊计划生育手术,无出院小结,需提供门诊病历,病历应写有首诊记录、手术记录;
3.如果是自然流产、稽留流产、引产3-7个月,还应提供hcg检测报告、b超报告复印件;其中,自然流产未进行刮宫的,还应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印章的诊断证明原件;
4.免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病历如下:提供实施手术的医疗机构手术证明,在窗口填写个人承诺书。
5.申请人在厦门就医刷卡结算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在厦门市医疗保险经办窗口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申请生育津贴时无需提供住院费用票据;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申请人在申请生育津贴时,还应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收费票据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到窗口领取。
6.上述申请材料需要当场核对原件,领取复印件。非中文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境外出生证明需经中国大使馆或公证部门公证。
二。申请人自己的银行卡
1.请尽量使用一类卡(指现在普遍使用的借记卡,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且不受额度限制)并避免使用相对较小银行发行的银联卡。
2.目前不可用的银行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
三。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
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原件应核实并收集原件(根据卫计委规定,免办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按规定提供登记材料);不能提供一、二孩登记表的台、港、澳及外国人,需提供结婚证(窗口受理的要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