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作出诚信书面承诺,提交申请材料。
非上海家庭
申请家庭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本市非户籍家庭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作出诚信书面承诺,提交申请材料。
每个街镇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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