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贾玲母亲2022-08-09  19

2020海口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海口困难企业申报表

(一)困难企业申报条件

生产活动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机构调整和环境保护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冗余率符合规定标准。

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应提供以下两个标准之一:

1.承诺依法经营,近三年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15%以上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2.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1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二)申请材料(两份,加盖公司公章)

1.海南省困难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申请表;

2.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纳汇总申报表和企业社保缴纳缴费凭证;

3.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两个标准”之一的企业财务报表;

4.与工会协调制定稳定工作的措施;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适用地点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失业保险科前台受理,地址:海口市嘉华路2号

注释

1.企业填表、核对资金使用情况时,除“缴纳社会保险费”外,其他选项需保留备查。

2.企业完成申请后,同时登录实名登记系统的信息系统填写信息。

3.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尽量在2020年3月25日前申请)。

4.海口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审核企业裁员率,有问题电话通知。

5.申请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或不实申请,将追究相关企业的法律责任,取消申请资格,依法严肃处理,并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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