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保报销条件


南昌医保参保条件

一、职工医疗保险:

1.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有雇工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形式的从业人员。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外商和外来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在本市居住满1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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