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高新区招生,本区没有公办学校买学位。
(二)报名方式。民办学校采用《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采取“网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录取。招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招生规模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通过社会事务局统一或认可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招生。根据家长意愿,可以通过直升机确认私立学校七年级招生。直升飞机数量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上述民办学校的招生要求执行。
(三)招生条件。民办学校可以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高新区。
2。房地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财产权在高新区。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的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满半年,且具有商业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
4。学生身份。在我区实际就读、学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小学,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人。符合《关于做好2022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
(四)登记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或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户籍、自主产权或小学入学在高新区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者显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线下资格审核。(2)线下注册。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约线下审核。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录取(1)提前录取。
直达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报社会局审批后方可实施。根据家长意愿,可采取直接入学的方式确认入学。直升飞机招生的成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学生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社会事务局确定并报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政策给予工作人员子女优惠:民办学校将安排一定比例为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单独设立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2)直接录取。对招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被录取学校录取,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三)抽签录取。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抽签录取。按照规定,招生学校应提前制定抽签方案,经社会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抽签现场应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不允许学校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封存在摇号系统中并及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注册登记
网上报名系统的录取信息是社会局和各招生学校进行报名的依据。私立学校不得拒绝已经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转学,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已经录取的学生。
(五)相关要求
1。制定实施办法。各民办学校要合理提交招生计划,由社会局审批。统一招生前,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媒体公示、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
2。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做好“双降”、“民转民”、网上招生、经批准的民办学校招生、摇号录取等政策和亮点的宣传解读工作,由点到面做好小学毕业生家长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强对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的培训,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的解释和引导工作。
3。严格规范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区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准招收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外籍子女学校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中国公民子女,按照《安徽省学校招收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相关文件执行。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人社局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计划,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