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标准
住房保障家庭是指符合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以下简称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产状况达到规定要求,可以享受住房保障的城镇家庭。
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如下:
长沙的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超过1893元(含),中低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1893元(含)至2524元(含)。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的调整以市人民政府统一公布的为准。
注:该标准适用于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