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单位缓缴公积金职工能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6月20日消息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如果单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单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于2022年5月至12月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并获得批准的,其实缴职工在上述缓缴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月份视同连续缴费;缴存职工在上述缓缴期届满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缓缴月份只有在申请贷款前缴存缓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后,方可视为连续缴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期满后,可缓缴其月公积金的单位。如果他们的带薪员工有贷款需求,如何解决?
答:贷款前,职工可以通过个人子账户补足递延月份的公积金,缴存完毕后,视同连续缴存。
例:某单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2022年5月至9月的公积金。缓缴期到期后,从10月份开始正常汇公积金,但从5月份到9月份一直没有还公积金。贷款前,职工可以通过个人子账户以“自愿月缴”的形式一次性缴纳5-9月份的公积金。缴费完成后,5月至9月的公积金视为连续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