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最新消息
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知
根据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宫扇通字[201938])规定,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为维护群众和企业利益,缓解疫情影响,根据公众调查问卷和社会各界意见,现决定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详情如下:
一、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三年,至2025年6月30日。
二。延长期内,已登记上市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仍按原政策认定为非机动车,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中按非机动车处理。
第三,鼓励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采取置换、报废等方式,加快车辆淘汰更新。过渡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四、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交通规则,鼓励购买保险产品,骑行时佩戴头盔。
动词 (verb的缩写)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