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德眉资同城化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
每笔城镇化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房屋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缴存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扣除首付款后剩余房价、还款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确定。,综合评估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四舍五入为1000元的整数倍)。
同城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所在地限额标准,由住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另行公布。(成都是双职工首套房,最高80万,单职工最高40万)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发放给员工的贷款金额= ∑(每月发放的公积金累计数×对应的存储月数×存贷比系数)
每个职工缴纳的贷款额度按月分段计算,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对应一个贷款额度;把每个月的贷款额度全部加起来之后,就可以得到发放给员工本人的贷款额度了。
1.“月缴公积金”的取值方法:
缴存职工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取值。缴存职工已提取公积金的,按照缴存资金后进先出的原则,从提取点逐笔扣除,并按照当月扣除的金额计算价值,直至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扣除的资金不再计入贷款金额计算。
2.“对应存储月数”的取值方法:
员工最后一笔存款对应的存储月数为1,对应的存储月数为2、3、4
3.“存贷系数”取值方法: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根据流动性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
(2)缴存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在组织单位缴费前已在成都市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且合计连续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按照组织单位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分别计算贷款额度,然后相加;合并存款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只按组织单位存款计算贷款金额。
(3)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可以通过将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相加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