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2022
在杨浦区,2022年第十批本市户籍、第四批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将于6月27日受理。受理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本市,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3年,且在申请地连续2年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二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提高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4.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没有任何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间的住房赠与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含未婚、丧偶、离婚三年的人员),男年满28周岁、女年满25周岁,可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二)非上海家庭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申请地连续登记满一年;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6.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增加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非本市户籍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限于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及其配偶及其未婚子女、丧偶申请人及其未婚子女。
(3)本批次申请人的年龄、住房、户口、婚姻、居住证持有人、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年限,追溯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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