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招生依据:为做好我校秋季招生宣传工作,根据《中山市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语文、体育)
(2022)84号文件,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2.招生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定向培养,使技能教育与社会需求相衔接。
二。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中山市德成技校。
2.报名代码:9800229
3.学校类型:技校。
4.办学性质:民办。
5.学校级别:技校。
6.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
我校成立于2021年,是一所新型技工学校。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设备新颖,教学质量优良,发展趋势迅猛,双师型教师优秀,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校企合作营造的实践环境。
我校计划在五年内将其建设成为以技能教育为主要特色,以艺术设计、经济贸易、卫生服务、信息工程为主要特色,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共同发展,专业技术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紧密结合,规模适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的中等技术学校。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实现“特色鲜明、全市一流、全省知名”的办学目标。
7.办学特色:
学校开设艺术设计/经济贸易(电脑广告制作、电子商务学前教育)、健康服务(护理、美容保健、烹饪(中西糕点)、休闲体育)、信息工程(机电一体化、汽车维修、计算机网络应用)三个专业,共10个专业。今年我校被批准为新型热门专业,如护理、美容保健、休闲体育等。,为校企精准对接,精准培养行业所需人才提供了源头。
学校秉承“德艺双馨,自强不息”的校训,要求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拥有强健的体魄,也要求学生在学习技能的同时不忘塑造性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拥有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勇气、乐观、毅力和宽容”的理念为每一个德国成年人提供了一把开启幸福生活的钥匙。
8.学校地址(邮编):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路22号(528436)
9.学校网址:www.zsdcjx.com
三。组织结构
领导小组:成立中山市德成技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
领导小组组长:郑招生办主任:
成员:杜聪、陈开军、吴列安
组和功能:
1.负责学校整体招聘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聘;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招生办的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学生职业发展制度,做好学生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材料整理工作。保持与学生入学信息统计和新生档案归档的联系。
3.负责定期与在校学生沟通,总结分析具体意见和建议,提高我校招生质量。
4.定期为现有专业提供优化建议,配合教务部门添加专业设施,增加我校亮点,提高招生吸引力。
5.负责学校招生宣传,丰富学校宣传资料,特别是国家对中职生的优惠政策,我校的优惠奖励政策,高职高考及我校优势等。,并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如招生简章。在校内外制作宣传栏,达到适当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促进社会观念的转变。
6.负责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我校教师的招生能力。
四。注册计划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规则
1.各种计划的录取规则和要求
中山市德成技校录取依据《中山市2022年高中会考招生工作方案》(中体委〔2022〕84号文件执行)。
六。费用和学生资助
1.收费标准
2.援助措施:
①户籍在中山,所有农村(含县、镇),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见国家有关规定),开学时提交免学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考试的学生可获得3500元/年的学费减免补贴,享受三年。
②六盘水区等11个连片贫困地区和680个困难县的经济困难(低保)一、二级家庭、残疾学生和农村(不含县、镇)户籍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享受两年。(需要相关证明)
七。补充条款
1.新生入学要求:
①请于2022年8月20日至8月21日携带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名并缴费。
②学校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路22号。
③携带材料:学生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整本)、初中毕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复印件3份(首页、本人页)、初中毕业证复印件1份。
④报名时需缴纳的其他费用:住宿费1200元/学年,书本费500元/学年,学杂费/一次性(校服费500元,保险100元,军训费200元,体检费100元,生活用品380元)。
⑤支付方式:现金、信用卡、微信、支付宝均可支付。
2、新资质审核要求:
学校将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新生注册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予以退学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其真实身份。
3.招生监督保障机制:
为顺利完成2022年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按计划组织和监督2022年招生工作。
郑作为组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招生工作,确保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招生咨询电话:0760-86952201
5.招生监督电话:0760-86922522
本方案由中山市德成技工学校解释。本方案涉及的政策如与中山市教体局文件不一致,以中山市教体局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