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保障房怎么申请?
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
1 .城市低保、城镇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2.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被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收。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
(二)街道(镇)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将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过初审,进入区级审核。
(3)地区审计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城市低收入、无租金的低收入家庭,下月起将获得租赁补贴。
特别提示:
1.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解决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申请经济适用房不收费。市区每个街道办都有专门的受理窗口,你必须通过合法途径申请。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办理业务。请不要相信“保障房可以交钱买卖”。谨防被骗!
2.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严格遵守保障性住房使用规定。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旦发现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并纳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3.我市公共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