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市幼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数据回顾(2022年7月18日至24日)
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属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区教育局和学校会同房产、公安、人社、社区(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审核监护人出具的入学证明材料。
新城本市四区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的信息: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实际居住信息:房产证、网签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市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的信息:
(1)农民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具备“三证”:
①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②就业证明:有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或市民服务中心出具的就业证明;业务人员需提供流动儿童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住证: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不需要提供)。
(2)实际居住数据:
①新购住房(商铺、商务公寓除外)需提供房产证或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房(住)需提供标准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回民区
1。呼和浩特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
(2)实际居住情况:提供监护人房产证、网签合同、正式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城四区无房的,需提供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2。非本市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入学材料。
(1)户籍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
(2)在职证明(只能提供一份,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区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业务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住所证明:
①已在新购房屋(不含商铺、商务公寓)居住的,需提供房产证、网签合同、正规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房(居)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规范租房合同,业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玉泉区
1。市内四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及材料:
(1)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房产证(住所)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一致”)要求户主和房产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文件中所说的房产是指个人所有,不包括共有,要求有实际住所)。
(2)适龄儿童出生登记并随父母一方在祖父母户籍落户,户籍无辖区外迁移或变更记录(双方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其他财产)的,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3)未参加房改自建房且在市内四区无其他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所在地一致,以市房产中心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经学校批准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4)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城四区无固定房产,在户籍所在地入学(以市房产中心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拆迁户需提供搬迁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没有搬迁协议的,在现有住房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5)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居住)地址为准。
(6)已迁入新购住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和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籍的家庭,凭购房合同、官方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抵押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按照已迁入的新购住房的适龄子女住址(居住字)就近入学。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抵押房地产证的,应提供市房地产中心综合档案室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
(7)未随法定监护人落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入学。
(8)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有亲属或租住房屋、集体户在本市有固定房产的,按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9)本市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具有市内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实际居住情况材料:提供监护人房产证、网签合同、正式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在城四区无房的需提供呼和浩特市房产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2。非市内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和材料:
农民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具备“三证”:
(1)户籍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在职证明:(只能提供一份)
有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社区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商务人士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3)住所证明:
已迁入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务公寓)的,需提供房产证、网签合同、正规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住)并实际居住的,需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规范的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赛罕区
(一)在本市四个区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赛罕区行政区划内,适龄儿童户籍与一方或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居住地和实际居住地)(以下简称“两一致”,文件中所称房产指的是单一房产,不包括共有房产)。
2.与其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口出生并落户,且辖区内无迁出或变更记录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祖父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居住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视为符合“两一致”原则。
3.未参加房改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不动产位于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经学校核实公示后,视为符合“两个一致”原则要求。
4.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入学。确认适龄儿童的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居住地和实际居住地)。
5.已迁入新购住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且户口未迁入的家庭,凭购房合同、官方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在适龄儿童已迁入的新购住房(住所)地址入学。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房地产证,应提供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
6.随法定监护人投靠亲属或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固定房产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入学:在本市无固定房产的,按照户籍所在地入学。
7.未随法定监护人落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
8.随法定监护人租房并在城四区落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上学(需提供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财产证明)。
9.在本市无固定财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入学。
(二)在赛罕区合法稳定居住并在城四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证明。(以下三项任意一项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1)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缴纳的“五险”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
(2)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3)行政服务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3.居住证明。
(1)已在新购房屋(不含商铺、公寓)居住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正式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的水、电、暖、气等生活账单。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租房(住)的,需提供规范的租房合同、房屋所有人(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和居住证将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