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央美附中2022-08-08  22

2022年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年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费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最高不超过2021年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198.24元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发布的各区县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即:兰州新区1820元,城关区等五区1820元,永登县1770元

延伸展览内容:如何计算缴存基数?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测算的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省政府当年发布的本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当年未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的,延续上一年发布的最新标准。

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当月工资计算。

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为准。具体数据由单位计算申报,管理中心根据缴存基数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申报,且必须符合中心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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