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流产假多少天?
河南的流产假是多少天?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怀孕4个月前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妇女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用人单位应当对怀孕的女职工给予以下劳动保护:
(一)不得安排孕期从事国家禁止的劳动,并临时安排其他合适的工作;
(二)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要减少劳动量或临时安排其他能适应的岗位;
(三)有流产史或者习惯性流产史的,根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对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流产的,应当安排其流产或者临时调离岗位休息;
(四)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的,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并在其每日工作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时间;
(五)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