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
(一)在社区建立幼儿园
1。注册目标
对家庭住址(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在经开区范围内,身心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南宁户籍适龄儿童,在社区内建幼儿园的子女户籍放宽至南宁市外。
2。入场顺序
(1)烈士、驻郯城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对象、招商引资等优抚对象子女。
(2)本小区“一致户”的适龄儿童,即儿童户籍登记地址与本小区合法房产所在地址一致。
(3)本小区房地产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4)经济开发区户籍父母在南宁无房产,与直系祖父母在本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即“它跑在家里”儿童。
(5)本小区房产为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6)户籍在经开区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经开区有房产。
(7)本小区房产为南宁市外户籍适龄儿童。
(二)非社区幼儿园
1。注册目标
对身体健康、父母在经开区有房产的经开区适龄儿童入园,吴圩镇公办幼儿园可根据招生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2。入场顺序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抽签方式分配。
(三)确认录取名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子女人数不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按招生顺序录取。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子女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录取名单确认如下:
(1)小区内建的幼儿园原则上按入学顺序录取,超计划的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2)凡在非居住区建设的幼儿园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均参加摇号派位。
(3)2022年7月10日上午8: 00,到报名地点进行抽签。摇号分配将由公证组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将当场公布。
(4)如发现同时报了几个辖区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的孩子,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