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半年居住证的居民子女上学。
坚持把公办学校作为随迁子女就学的主要安排。截至2022年8月31日,随迁子女在我区已有半年居住证的,应当按照居住证所在区域在相应服务区域的学校进行登记,并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