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第四、六类单位)
2022年荔湾区总量控制人才进入指标评分标准
(第四和第六类单位)
索引内容
索引数据指数得分解释
企业新增就业2021年12月,100 -500人参与的企业数量将在2022年增长5%-10%。2第四、第六类单位属于企业的,适用本分项。本评分项中,2022年的缴费人数为2022年1月至公告日前一个月的月平均缴费人数,并须提供企业社保缴费系统中2021年12月至今的总缴费人数截图等证明材料。
2021年12月,100 -500人参与的企业数量将在2022年增长10%以上。五
2021年12月,500 -1000人参与的企业数量将在2022年增长5%-10%。五
2021年12月,500 -1000人参与的企业数量将在2022年增长10%以上。10
2021年12月,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的企业数量将在2022年增长5%-10%。10
2021年12月,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的企业数量将在2022年增长10%以上。15
申报人员的教育水平博士生50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大专及以下不计分。
掌握40
本科课程30
大学和学院20
报告人员的技术能力高级职称50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其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从事证书相关职业。
高级(副)职称,高级技师40
中级职称、技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0
初级职称,高级工20
中级工人10
广东核电公司颁发的初级/特殊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证书。五
索引内容索引数据指数得分解释
申报社保年限的人员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每连续增加1个月。1.5申报单位社保缴纳时间必须连续不间断。比如在挂靠单位(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缴纳社保,必须经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验证和认可,其注册地址必须在荔湾区辖区内。
申报个人纳税2020年、2021年荔湾区税务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含)。40请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个人纳税清单。
2020年、2021年荔湾区税务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含)-10万元。30
2020年、2021年荔湾区税务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含)-5万元。20
2020年、2021年荔湾区税务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含)-2万元。10
其他的符合2021年荔湾区总量控制人才指标申报条件的人员,如2022年仍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五
第四类单位:与区文体旅游局系统相关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管部门:区文体旅游局):1.区文体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
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荔湾民间工艺非遗保护企业和传承基地。
4.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省、市、区四级名单以相应文化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确定)。
5.省级及以上非遗大师推荐的从事非遗行业的后备人才。
第六类单位:区内其他用人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粤菜大师”、“广东技师”、“南粤家政”等民生参与企业。
2.2021年广州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3.经区政府确认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及需要安置的配偶。
4.荔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需要使用总量控制指标人才引进入户。
5.荔湾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特殊、艰苦、危险、保密工作的特殊岗位员工。
6.区域内相关行业协会或政府认可的高层次人才推荐的紧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