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高考成绩


2022年福建厦门高考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福建省2022年高考成绩复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规定的通知》(教办〔2022〕2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4号)

第二条福建省2022年普通高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成绩复核,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成绩评审工作由评卷办公室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第四条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核(逾期不予受理)。试卷不会被重新审核,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的宽严不在审核范围内。评论只检查分数,不检查论文。

第五条成绩复审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考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申请成绩复试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上午12: 00前持《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地县(逾期未申请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能由他人办理。

第七条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福建省2022年高考报名复查(复核)考试成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于6月28日17: 00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并于7月1日17: 00前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格式见附件3)。

第八条对复试结果仍有疑问的考生,须于7月2日下午17: 00前(逾期)持《复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试。只有已申请复试的考生才能申请复试。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7月3日17: 00前,将申请复核的考生信息(格式见附件2)汇总后报送省级教育考试院。

第九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成立复审小组,对申请复审的考生成绩进行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十条经复查或复试的考生成绩如有变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2022年高中阶段选择性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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