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受理时间:
1.网上受理:每月7日至10日除外。
2.柜台受理: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离线办理方式:
转出:失业人员可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除外)持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到就近的市、区失业保险柜台办理。
转入:失业人员可持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10日除外)到附近市、区任一失业保险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