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京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提供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同期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公租房的分配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在住房达到入住条件60日前,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编制租金分配和运营管理方案。经批准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发布配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户型数量、户型面积、建设期限、租金标准、租赁管理、供应对象范围、报名时限、报名地点等。
(2)轮候家庭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意向登记。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登记家庭的时间顺序,按照住房套数与家庭数不超过1: 1.2的比例,确定参加摇号的入围家庭名单。
(四)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后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名单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本区县实际,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组织公开摇号分配。“三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等优先配租。
1.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后,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摇出家庭选房顺序号,家庭按照摇出的顺序号选房。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房。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后,可以结合所租房屋类型,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对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分组,直接摇出家庭顺序号和对应的房号。
家庭退出公租房后买的房子空的,公租房产权单位可按最后一次摇号顺序号补足。
(六)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书》,申请家庭凭《配租通知书》和身份证明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中,需要腾退原住房的家庭,应先办理腾退原住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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