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碑林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么上学
农民工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我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当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优先”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基础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
非Xi户籍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就业、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随户口迁入的Xi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和能够表明其在碑林区合法稳定居住、工作、流出的证明材料,到相应居住地或区教育局指定的审核点审核入学信息。具有Xi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跨区务工人员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
居住、就业、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碑林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者须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必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随户口迁入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的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上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就业证明:随行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行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身份证。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