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


2020南京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公需科目+专业科目)

(一)公共必修科目学时的确认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nanjing.gov.cn/),通过“我的南京”APP扫码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根据学习平台内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时间和考核结果, 系统实时记录课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自动转入职称管理系统。

(二)确定专业科目的学时

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学术会议、讲座、访问、发表论文、参与研究等专业科目的情况计算,填写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专业科目学时按以下标准计算:

1.参加计算机和外语培训或职称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视为完成30学时专业课程。

2.参加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班、进修班、研讨会、专业课等。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继续教育基地组织。考试合格后,专业课学时按实际培训天数计算(每天8小时)。

3.参加你单位组织的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经考核合格,提交培训通知、课程表、结业证书等材料,按实际培训天数(每天8小时)计算专业课时。

4.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按不同活动提交单位盖章的学术讲座通知、研究报告、学术交流等材料,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8小时)计算专业课时。

5.参加单位外出专项考察,提交单位盖章的考察报告,按实际考察天数(每天8小时)计算专业课学时。

6.参加与专业相关的非学历教育,如学历教育或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大专层次教学班、研究生课程等非学历教育。已取得结业证书的,学习期限按每年24小时计算。

7.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脱产学习。培训时间12天至3个月的,专业课学时按48学时计算;培训时间超过3个月的,按72学时计算。

8.在本专业正规期刊(ISSN和CN刊号)上,独立发表或由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按40学时计算,非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按20学时计算;独立出版专著和著作按72学时计算,联合出版专著和著作(前五名)按40学时计算(同一论文或著作不重复)。

9.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目主要完成(前五名),分别按照40、30、20学时计算。以上科目或其他科目的参与者主要完成(前五名),按10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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