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市未央区2022年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未央区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地户籍学生。
初中:具有未央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二。学区划分
注:我区与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划转形成的学区相交。根据转让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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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6月23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招生细则(包括学区、学位供应、时间安排、招生流程、积分办法等。)在校门口和校区内。
四。信息审计
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前要经过信息审核。复习顺序和招生无关。请在错误的时间去,以免聚集。
1。审核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新生入学信息审核时间为7月9日9: 00至7月21日17:00。
2。验证数据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前需接受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资料进行审核。
下载并填写《Xi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审核登记表》
到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审核点对应的学区审核录取信息,填报意愿学校。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Xi 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注册通知书及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如果确定要上公立学校,就不再网上报名了。
(1)本区户籍一致
小学:户籍与辖区内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家长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所属小学核验,领取登记表。
初中: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区户口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和《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在小学相应学区的中学核对数据,领取登记表;那些没有在未央区读小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回本区读初中。应持本人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基本信息表、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在学区内中学核实信息并领取登记表。
(2)本区整体户籍
①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和《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租住地小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应到本人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报名表。
②拆迁户
因城市改造拆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原学区学校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住地对口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已迁入安置点的,到安置点相应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登记表。
③集体户籍
户籍随父母在未央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户口簿、《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登记表。
(3)非本地户籍类别
①Xi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和适龄儿童(见附件3),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领取《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其实际居住地公办学校信息。
②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见附件4)和《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其实际居住地的公办学校领取登记表。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但在未央区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登记,在我区居住并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具有Xi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跨区务工人员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
③廉租房(合同期内)和公租房(合同期内)的适龄子女。家长持廉租住房协议、公共租赁住房协议、户口本和《Xi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核实实际居住地公办学校信息,领取登记表。
④居住在未央区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xi安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适龄子女,父母持户口簿、安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登记表。
(4)户籍异常
全家的户口本,应该是父母和子女在同一个户籍,实际居住在父母房产的户籍证明。子女户籍与户主或业主为非直系亲属或子女户籍分开的;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不存在的地址;适龄儿童户口在虚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视为非正常户籍。
非正常户籍到实际居住地属于公办学校信息考点核查数据,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5)规范信息收集
各义务段学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列出符合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并提前告知家长。不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学龄证明、户籍无监护人子女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是入学的前置条件,开学后可以要求学生及时提供。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
登记人数
招生时,按照“提前摸清情况、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的原则,先招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招收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无法容纳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进行登记并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在全区统筹安排。
1.住户一致。同一户口的未央区适龄儿童少年,经数据审核通过后,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如果学位有限,就按户籍顺序录取。
初中招生计划大于等于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毕业小学直接与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少于本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优先录取本学区同户学生。同一户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按户籍顺序录取。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区户籍人员,需回本区初中就读。学区内具有空以上学位者直接录取,不具有空以上学位者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
2.整体规划。安排同户适龄儿童少年后,根据户籍人数、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依次统筹安排本地区户籍分离、本地区拆迁户、优抚对象子女、政策准入学生、区内集体户、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廉租房和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孤儿、贫困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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