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主要包括免、减、延、缓、退。
首先是“免费”。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12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免单位缴费。
第二个是“减”。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减半。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2月至6月,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为3.5%。2020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三是“延迟”。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允许缓缴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延期缴费年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
第四个是“慢”。缓缴后,受疫情影响生产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可继续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至2020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缓缴。2021年可以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未按月缴费的,可在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第五是“退”。【/S2/】自2020年2月1日起已缴纳的符合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按程序和权限分批退回用人单位原扣除账户,无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原粤人社发〔2020〕58号文件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的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延长减免期限重新计算,按规定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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