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瑞安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冗员率符合规定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
二。应用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2021年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30人以下(含)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其中,劳务派遣企业必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一致。
2.以单位形式参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技术落后、无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对在社保基金和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三。返回标准
1.2021年大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50%返还,90%由中小企业返还。
中小企业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通知》(工信部发〔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大中小企业统计划分办法(2017年)的通知》(国家局发〔2017〕213号)执行参考省统计局确定的大型企业名单。
2.以单位形式参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按中小企业标准返还。但实施单位同时列入大型企业名单的,按大型企业标准执行。
四。声明方法
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为防止集中申报,建议网上申报。
1。免费
符合“免申请免享受”条件的参保单位不需要申请。通过大数据精准比对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划入该单位的企业账户;对没有公共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退回税务机关提供的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2。自我声明
(1)网上申报。
根据通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企业用户账号,搜索“稳岗补贴”,根据参与辖区选择申报;
(2)线下申报。
参保企业2020年至2021年已在温州办理参保地迁移的,向现参保地申报;派遣企业采取先线下申请,初审合格后线上申请的模式。以上情况待机构确认后受理。
四。申请材料
1.稳岗回报申请表(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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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许可证(不需要数据共享);
3.2021年单位失业保险纳税证明(不需要数据共享);
4.劳务派遣企业应提交承诺书、劳务派遣合作企业稳定岗位回报承诺书、享受稳定岗位回报的劳务派遣企业(本企业)员工名单、享受稳定岗位回报的劳务派遣合作企业员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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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时限
直到2022年12月31日。
六。审查和宣传
企业申报后,代理机构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资金将退回企业账户。
七。其他解释
1.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稳定岗位回报。
2.同一单位符合当年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稳定岗位回报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的,优先享受稳定岗位回报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3.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必须缴纳到位)或失业保险费超过1个月未缴纳的,可以申请享受。
4.对享受稳岗回报有异议的,可向参保关系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稳岗回报。
5.劳务派遣公司将补贴资金支付给实际用人单位后,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兑现。
经办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地址:瑞安市宋万路58号(瑞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电话:0577-65611793 0577-656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