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申请条件及材料
海南省级困难企业返还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15%以上,或者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或进口额同比下降15%以上,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返还,返还额度根据当地每月失业保险金和六个月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申请材料
1、海南省企业稳定岗位回报申请表
2.海南省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回报申请表
3.(困难企业补充提供)能够证明符合以下两项标准之一的企业财务报表
4.(对困难企业的补充规定)与工会协调制定稳定工作的措施。
材料要求: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中小企业规划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规划标准的通知(工信部发〔2011〕300号)
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必须以法人身份登录,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所有申请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3.申请平台需要上传所有材料(1-4项),上传的与申请业务无关的可以用空表格代替;
4.申请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或不实申请,将追究相关企业的法律责任,取消申请资格,依法严肃处理,并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