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补缴社保费终止日期是何时?
补缴的截止日期?
养老保险费缓缴期为2022年5月、6月、7月、8月、9月的,最迟应在2023年1月、2月、3月、4月、5月缴纳到位;缓缴期为2022年10月至12月的,最迟应在2023年6月缴纳到位。
工伤、失业保险补缴,原五类贫困行业按冀人社[2022]8号文件补缴(申请缓缴的起始月份为2022年4月的,最迟2023年4月补缴到位;如果申请延期支付期起始月份为其他月份,最迟应在2023年5月支付到位)。其他企业最迟应于2023年5月缴纳到位。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前申报应缴纳的延期费用,税务机关应及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