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产假天数国家规定
国家对郑州产假天数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
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个月产假,并给予配偶一个月护理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所以郑州产假总天数是98天+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