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应急返还办理方式
处理条件:
(一)依法参加南宁市社会保险。2020年1月1日,失业保险缴费已满1年(含)。如有欠费,可在补缴2019年失业保险欠费后申请。
(2)大型企业2019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9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中小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30人以下(含)的企业,冗员率放宽至不超过20%。
(3)企业申请时参保职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70%。
(四)企业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且年度亏损30%以上(含)的,以企业向税务部门报送的2019年季报数据为准。企业名单由广西税务局提供。
2019年底,南宁市50人以上的工业龙头企业、商贸龙头企业(交通、仓储、物流、住宿、餐饮、零售和医药批发零售)、农业龙头企业,以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2020年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免费开放的景区经营单位中的企业,符合第(1)、(2)、(3)点条件的,企业名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提供。
注:严重失信企业和属于“僵尸企业”的企业不符合条件。
处理方式:
(1)开设南宁人社网厅的企业可“免检”
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开通南宁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的,可使用CA证书登录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接收我们推送的失业保险紧急返还确认消息。企业只需核对《失业保险紧急返还确认函》中的内容并提交“确认”(见下图),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即可实现“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