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办理指南(材料+条件+地点)
处理条件:
每年共资助3000名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
1.在南宁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名单已列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当年参加全国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自愿上学的新生。
2.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名单已列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参加当年高考,被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自愿就读该校。
供资标准:
每个学生一次性补助4000元。
加工材料:
1.《南宁学院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南宁学院经济困难新生双承诺书》(原件各1份)
2.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原件验后退还)
经办地点和机构:
向你参加高考的学校的学生资助办公室(政教处)申请。
处理时间:
每年高考后
处理时间限制:
收到学生申请后6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