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动车交通法规新规定

红塔集团2022-08-08  4

2022天津电动车处罚规定

”“2022年天津市电动车处罚条例

驾驶电动自行车或者残疾人轮椅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

(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的;

(三)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的;

(四)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

驾驶员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号牌,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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