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申请资格/条件
非本地户籍申请资格/条件
(来源:徐汇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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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选房、不买房等案件的处理。
选房活动开展后,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登记证和轮候号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因自身原因在当前住房供应中未按规定选房的;
2.选房后未签订选房确认书、购房合同或供应后房屋使用管理协议的;
3.因自身原因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供应后房屋使用管理协议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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