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每个学生只能在学校享受一次。
申请程序:
1.学校应于每月10日前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工作,审核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