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经开区公办学校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小学:经济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外地户籍学生。
2.初中:户籍或学籍在经开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的学生。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体局批准。
二。信息审计
1.审计时间
信息审核时间为:
7月9日-7月21日(周六日不休息)
上午9时至下午12时至下午14时
2.审计地点
区内同户口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到学区内相应的公办小学审核入学信息。我区小学毕业生在对应的直升机中学负责信息审核。
3.查看预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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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
1.小学学位安排令
(1)7月24日起,学校按户籍时间安排学区内同户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入学政策的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同户适龄儿童入学。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内学位不足而无法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进行登记并上报教体局,由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全区学位分布情况统筹安排。
(2)7月26日起,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按户籍时间先后安排,由教体局按学位分布和相对就近原则在全区统筹安排。
(三)7月27日起,根据《经济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教体局将按照学位分配情况,按照住房、住房、社保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全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初中学位排列顺序
(1)7月24日起,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等于对口直属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毕业小学直接与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少于直属小学毕业生总数的,优先录取同户同住房的学生;同户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按户籍顺序录取。符合入学条件但因直转中学学位不足而无法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毕业学校登记并报教体局,由教体局根据全区学位分布情况和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7月26日起,安排本区未上小学的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已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无法就近获得中学学位的适龄青少年,由教体局根据全区学位分布情况和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三)7月28日起,根据《经济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和符合政策的入学学生,按照住房、住房、社保优先的原则,由教体局根据学位分配情况在全区统筹安排。
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四。不作为录取或就近录取的依据
1.买房不落户: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的适龄儿童家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户籍:全家的户口本,应该是父母和子女在同一个户籍地居住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果孩子的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者孩子的户籍单独建立,则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中,不作为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