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1,求职创业补贴
对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贫困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后5年内首次创办区、市辖区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对贫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石漠化县、天窗县)创业者,补助标准提高到1万元。
3,税收减免政策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自注册个体工商户当月起,3年内(36个月)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除。
4,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执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项目化培训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给予不低于50元/天的生活费补助(含食宿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