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全区农民工创业园已投产的企业。
补贴标准:
500元/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因疫情已享受其他部门(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其他租金补贴,高于此标准的不再重复发放,低于此标准的可按此标准补足租金补贴。
补贴期限:
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
申请材料:
南宁农民工创业园入驻企业房租补贴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