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杭州失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适用的对象和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费后未重新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或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是否参保缴费满1年,按未批准待遇的缴费时间。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政策。
2022年5月25日起,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失去工作的相应人员不再适用。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在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执行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新失业(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或2022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最后一个月的失业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前申请。
(三)补贴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再就业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杭州市区912元/月(失业保险的50%);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失去工作的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杭州市区912元/月(失业保险的50%);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失去工作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杭州市区364.8元/月(失业保险的2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新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其在此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贴一次性补发。
2.申领失业救济金不需要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生育补助金。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可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生育补助金。
3.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和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和享受;发放失业救济金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入转出。
4.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经批准后从次月起发放。领取失业救济金时,保险费的缴纳年限不减少。
(五)申请方式:
◆网站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 APP应用:浙江办公APP
◆窗口申请: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可向杭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