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兴宁区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材料
补贴标准:
对16-60周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兴宁区户籍贫困劳动力进城就业一次性补助100元,区内跨市转移就业一次性补助300元,广东等省外来务工人员一次性补助500元。
申请材料:
1.《南宁市兴宁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在职证明(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2)社保参保证明;
(3)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
如果企业在外地,证明材料可以扫描打印。
兴宁区疫情防控期间保就业扶贫补助
(一)对贫困劳动力给予补贴,稳定其岗位
对兴宁区16-60周岁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到市区务工或在市区扶贫车间、企业就业的,按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月500元补助。
(2)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给予交通补贴
对16-60周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兴宁区户籍贫困劳动力进城就业一次性补助100元,区内跨市转移就业一次性补助300元,广东等省外来务工人员一次性补助500元。
(3)对贫困劳动力给予防疫补贴
农民工年龄在16-60周岁,兴宁区户籍贫困劳动力按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防疫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