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南昌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2020 缴费基数:不低于2842元/月,不高于15120元/月。
(1)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使用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实施时间为: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申报,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计算口径与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一致)。
工资申报范围:不低于2842元/月,不高于15120元/月。
(三)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由信息系统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确定,最终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按照不低于4736元/月*60%=2842元/月为基数,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失业和工伤保险费;2020年用于社会保险的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5040元/月*300%=15120元/月的,按5040元/月*300%=15120元/月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支付比例:
南昌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部分: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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