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自然人所有者。
2.2022年6月1日零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本市登记在本人名下一年以上的小客车报废或转出,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的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
3.报废或转出城市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新能源小客车注册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新车注册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和方法
补贴按照转出城市或报废的乘用车类型(新能源乘用车和其他乘用车)和新购车辆销售价格进行划分。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到符合条件对象的银行账户。
新能源置换小客车补贴标准(单位:元/辆)
处理时限
补贴适用时间:2022年6月1日零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
符合补贴条件的,于2022年7月1日0时至2023年2月28日24时通过第三方交易处理平台进入申请系统,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补贴材料。逾期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车主申请政府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24: 00。确需变更车辆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办理政府补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
(1)上传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上传新购新能源小客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3)上传新购买的新能源小客车行驶证照片;
(4)无法上传本市报废或转让小客车行驶证照片的,需填写车辆车牌号和车架号;
(5)上传车主有效银行卡账户照片。
具体流程
(1)第三方交易处理平台提供相关服务。
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北京绿交所)搭建交易平台,搭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授权,第三方机构将审核报废或转让小客车信息,以及新能源小客车销售和登记信息,并通过第三方交易处理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政府补贴相关手续。
(二)补贴申请流程
1.车主在本市报废或转出小客车,并完成新能源小客车购买手续。
2.车主通过第三方交易处理平台(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3.第三方交易处理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政府部门监督审核。
4.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拨付政府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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