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2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办法
肥西县2022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学生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2022年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录取办法。
一、计划安排和分配办法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按照初中实际入学、学习满三年、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划分到县内初中。省级示范高中初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予以安排和公布。
二。填充条件
(一)严格执行政策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等文件规定,“入学指标原则上按各初中实际入学和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分配到农村初中和薄弱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所在学校分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
2.户籍在我县、在外地就读、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可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全县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作为独立报名点划入学生计划。
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因军转等特殊政策情况从县外转入就读初中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县内转学和初中阶段“脱离国籍”的学生),可填报省级示范高中指标,为学生志愿。符合所在学校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填报条件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样适用录取规则。如果这类考生被录取,不会占用其所在学校的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生计划。
(2)必须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各等级必须在4B级以上(含B级)。
(3)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志愿的学生。
(四)到校学生须达到本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批次,从高分到低分,省级示范指标录取学生。未完成的目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县统一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