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发放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
(1)《南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南宁创业孵化基地已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名单,原件1份;
(3)创业满一年的企业《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申请表》和《南宁市孵化企业用工花名册》,原件各1份;
(4)经营满1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相关材料(如纳税凭证或就业人员劳动合同或工资凭证原件,经核实后返还)。
补贴标准:
(1)工厂型、园区型基地:支持1个孵化器成功运营1年,就业3人以上的,每户补贴不低于13000元/年;
(2)厂房、铺面、市场基地:每支持其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孵化器,每户至少补助1万元/年。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方式:
提交基地申请,市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直接分配到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