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家。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创始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5年内)和出国人员(领取毕业证后5年内);
(二)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
(三)本省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离开户籍地外出就读(指在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下同)的广州户籍人员,以及返回原户籍地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为准);
(五)开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创业企业注册满6个月后,有在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从业人员(不含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且在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