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失业补助金微信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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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就业创业服务”
找到“失业补助”,进入申请流程。
失业补贴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我市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1032元/月),按月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按照失业保险金的40%(516元/月),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临时生活补贴标准:
参保不满1年且未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每月领取1-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700元/月)。其中:参保缴费不满3个月的,按1个月缴费;缴费满3个月(含)不满6个月的,按月发放2个月;缴费满6个月(含)的,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