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技能补贴怎么申请

城堡卡夫卡2022-08-08  3

南宁校企共同培养技能人才补贴申请条件及材料

补贴对象:

与南宁企业联合培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储备技师(技师)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申报条件:

(1)与南宁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全日制学历学生的广西学校;

(2)联合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鉴定,并按校企合作协议规定的种类和等级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企业与联合培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学校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储备技师(技师)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8000元、12000元。

申请材料:

(一)学校在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后一个月内,将加盖双方公章的校企合作协议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时间以企业所在地的学期为补贴发放起始时间。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应在联合培养结束后一年内,向联合培养企业注册地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①校企合作协议;

②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3)企业出具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说明(说明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并由企业和员工双方签字确认);

④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证明;

⑤联合培训人员花名册及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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