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2022年公办学校非初三年级转学招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教育厅〔2014〕24号)和《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育厅〔2022〕63号),结合本镇义务教育学校实际,特制定2022年九江镇非公办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接受对象
1.城镇户籍转学生。
2.该镇高层次人才子女为在册学生。
注:不受理以下类型学生的分班申请:无国家学籍编号、休学或受处分、目前就读于本镇公办学校的学生。
二。总体布局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工作由镇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安排。
(2)公立学校非起始年级,如果有学位,可以招收插班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级规模设定为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3)学校的分配是根据学校的程度进行的统筹安排。如果学区学位已满,镇教育发展中心会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三。实施措施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6月28日(星期二)
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5: 30(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转让申请)
(二)报名地点: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招生办(地址:九江镇政府B座二楼201室)
(3)注册时必须提交信息
1.《2022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1);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学生页、首页+家长页、首页+母亲页,共3页)。
(四)审计结果通知时间:2022年7月20日前
(五)录取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前,由录取学校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隐瞒和擅自改变等级的,取消转学申请资格。
(2)凡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位资格。
(3)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申请人家长(或监护人)书写“此复印件由本人提供”,并由申请人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4)高层次人才指当年4月15日前已纳入我区人才库管理的人员。请向镇教育发展中心咨询本镇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安置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5)不服从统筹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五、咨询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86589026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6507851联系人:周老师
(二)投诉电话号码 86557181
附件1:2022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初始年级转学申请表
Ps:附件1可以点击进入识别二维码下载填写,也可以到镇教育发展中心领取。
温馨提示: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将不退还给家长。
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