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条件
海口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申请稳定岗位回报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2019年不裁员或裁员率(年末员工数与年初员工数之差与年初员工数之比)控制在2.3%以内。(计算企业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因劳动合同到期、调入、自愿离职(辞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的职工人数)。企业稳定岗位返还标准按照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其中列入去产能名单的企业提高到60%。
最新消息:海南新型肺炎疫情期间,我省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中小企业裁员标准放宽至不高于去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30人以下(含)的企业,冗余率放宽至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0%。即日起,省内社保企业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申报新一年度稳定岗位返岗。在市县投保的企业,应在投保地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