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企业应当自证书颁发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备案(审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南宁市申请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4)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殊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资格证书);
(5)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6)《劳动合同材料》。
企业可以委托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补贴。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的,补贴申请材料无需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但需提供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预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