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卡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优待证》。
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优待证》。
二。应用方法
(一)青岛市户籍的退役士兵和已确认身份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士兵遗属、病故士兵遗属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去门口。信息收集后,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会主动联系退伍军人,上门办理手续。
材料:本人身份证。代理人需提供经办对象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明、有效委托证明。
2。在线申请。如果申请人已建档立卡,资料完善,可在微信搜索“智慧退休”小程序,在线提交申请。
(1)申请人在微信中搜索智能退休小程序,根据提示注册登录。
(2)根据操作提示完成申请信息的补充和确认。
(3)确认所填信息无误,阅读并同意信息授权后,提交申请。
(4)系统页面顶部出现“提交成功”,申请受理流程完成。
网上申请时,如对入伍、退伍日期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受理申请的退伍军人服务站进行修改。
(2)非青岛市户籍的申请人,可在其常住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后提出申请。
三。所需材料
1。退伍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复员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转业证、退伍证、部队退伍证、复员证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四。申请时间和热线
申请时间:今日(2022年6月27日)至10月底为现有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优待证集中申请阶段,2022年11月起转为常态化申请。优待证申领政策可到就近的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站)查询或电话查询。全市优惠卡申请和发放咨询电话:
青岛81609600
市南区88729471
市北区66952782
李沧区87656105
崂山区88998975,88996929
西海岸新区58098112,66778181
杨区67735190,66737152
即墨区8852391,88510611
胶州市82200126
平度市58580622
莱西58657839